材料1
“李法官,关于我的案子,我还有一些问题想要和你沟通一下。”
“可以啊,你要觉得电话说不清楚,法院开展了‘法官有约’活动,周五下午是法官固定接待时间,你可以直接过来,咱们当面沟通。”
类似的场景,每周都有,这源自L省A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推行的“法官有约”制度。
“法官有约‘约’的不仅是时间,更是司法为民的责任与诚意;‘解’的不仅是法律条文,更是老百姓心里的疙瘩。”A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杨介绍。
过去由于法官经常下乡办案、出差执行等情况,当事人和法官局限于开庭时见面沟通和电话沟通,沟通频次、互动深度等方面明显不足,如何彻底解决当事人“见法官难”这一难题呢?今年初,A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带着在L省首创“法官有约”制度。
张强因包工头拖欠5000元工资到法院咨询,法官在“坐诊”接待时发现证据齐全、事实清晰,法官当场指导张某填写《执行申请书》,同步联系包工头进行电话调解,1小时内便促成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包工头次日支付欠款。像张强这类的“简单咨询”A市中院要求法官利用固定接待日快速化解,避免程序空转。此外针对专业性问题,规定要求在三日内进行答复,而对于一些疑难事项则需要在7日内会商。数据显示,自“三级应答”机制推行以来,A市的矛盾纠纷化解率提高了20%。
4月18日,A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线上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当事人身处异地的纠纷,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获得了当事人点赞。
该案系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该院决定在每周五的“法官有约”接待日开展线下调解。但该案当事人王某卉因前往外地处理紧急事务,无法按约到法院。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立即调整工作方案,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动建议通过线上平台进行远程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通过视频连线严格核实当事人身份,有序引导双方陈述意见,并围绕案情释法明理。经过一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来通过电子签名方式在线确认。“没想到法院这么为我们考虑,点点手机就能解决问题,真是太方便了。”当事人王某卉在视频中连连致谢。
5月初,一场现场训诫会在A市N镇某村委会举行。原来,该村村民赵某因盗窃邻居财物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移送到林州人民检察院,考虑到赵某所盗财物价值不是太大,其家中尚有患病的妻子需要赵某照顾,遂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修复社会关系方面的积极作用,从源头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启动了训诫程序。
当天,检察官王国栋与办案民警一起来到现场。现场聚集了该村党支部书记、党员代表、赵某及涉案家属等十几人。王国栋当着大家的面向赵某公开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从法、理、情多角度阐述了不起诉理由及依据,又在办案民警及在场所有人的见证下对赵某进行训诫,告诫其珍惜法律给予的机会,知错就改,在遵纪守法的同时注重邻里关系,以新的面貌融入生活。赵某深受感触,当场表示服从决定,一定改过自新。据了解,林州人民检察院已先后对74名被不起诉人开展训诫。
两个多月时间,“法院有约”交出一份亮眼的成绩单。5140人次约见,一场场专业的解答、一张张释怀后的笑脸,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诠释。“司法便民没有终点。”李杨表示,“我们要让‘法官有约’从‘能约到’向‘约得好’升级,不断拓展司法服务时空,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服务就在身边。”
请根据材料1,以“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服务在身边”为主题写一篇案例材料,介绍“法官有约”制度的相关情况。(40分)
要求:紧扣材料,内容全面;逻辑清晰,表述准确,不超过500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