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委提出乡村社会治理“133制”的背景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聚焦“一条主线”,强化组织保障。
(二)强化“三项公开”,实现共治共享。
(三)实行“三调联动”,实现法安乡村。
(四)办好“三个活动”,实现德润洛塬。
三、存在问题
一是多元主体合力作用发挥不够。
二是矛盾纠纷排查还不够细实。
三是治理能力与现实需求不适应。
四是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还没有达到全覆盖。
四、下一步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
(二)持续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
(四)强化调解业务能力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