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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报告】永年区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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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年区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区民政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民政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全面、主动、及时、准确、便民。主要做法和成效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直以来,民政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都十分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了工作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抓,有关科室具体抓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实施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证。局领导坚持把这项工作作为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主持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亲自审定政务公开内容目录,对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二)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由于民政工作面广、线长、对象多,因而在实施政务公开工作中,民政局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遵循全面、求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方法、步骤等。2016年,根据县政府有关部署,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我们对行政许可项目和服务项目进行了疏理,制定了行政服务承诺方案,精简了办事程序,缩短了办事时限,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方案。

(三)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2016年,民政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目录编制和报送制度,规范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以及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预审办法、政务事项告示办法、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办法、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办法等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规范信息公开,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完善信息公开载体

为便于公众知晓民政许可项目和行政服务内容,民政局狠抓载体建设,抓牢信息公开载体。通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栏、服务监督热线电话、编印办事指南宣传资料以及媒体宣传等多种公开形式,全面地系统地把民政行政许可项目和服务目录、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工作流程、办结时限、责任人、收费标准、投诉方式等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了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营造了良好的政务公开的浓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扎实学习,加强宣传

按照…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及时组织了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了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务实有效,认真实施

2016年,民政局主要通过政务公开栏、服务指南、报刊、广播、电视、信息公开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

1、不断完善公开形式。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要求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管理门户网站,今年在政府网等网站公开信息82条,积极利用各种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将规章、规范性文件、服务细则、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行政审批项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等等,实现了不涉密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搭建了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办理事务的平台。使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方便的查询、了解民政政策法规、工作流程等公开的信息。二是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情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等先在局务会议上公开,后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公开。今年召开政务公开方面的局务会议3次,干部职工会议5次,通报阶段性民政工作进展情况,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很好效果;三是各种优抚、救济、低保等民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及资金补助标准、发放到位情况全部以电子台帐的形式公开。四是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民政局通过永年政府网等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共82条。

2、将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责长期公开,为民政对象和社会各界提供便利服务。按照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和红军失散人员补助标准、在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等在门户网站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在永年区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民政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金计算办法和申请程序、全市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监督台和监督电话以及《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民政局没有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同时,也没有公开任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450余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6年,民政局严格执行有关要求,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为群众无偿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服务。

五、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民政局没有收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民政局通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方便了群众办事,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而且规范了行政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降低了行政成本,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及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的规范性和信息公开指南的编排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收集和整理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还有待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民政局将着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巩固、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推动和谐民政、阳光民政、科学民政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着重在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尤其是对乡、村两级的民政政策宣传,提高村两委班子和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使民政工作“公开、阳光、透明”。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有关制度,落实相关工作责任,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布主动公开的信息,从速办理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五是推进民政局系统联网建设。我们将加快步伐,努力为公众打造一个能方便、快捷地了解我局民政信息的平台,确保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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