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朝阳县委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朝阳县2016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方案》(朝委发〔2016〕8号)和《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教育精准扶贫精实施方案》(朝政办发〔2016〕73号)精神,充分发挥教育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加强和改进教育扶贫工作,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扶贫先扶智”的总体思路,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建立上下联动、多部门合力推进的教育扶贫机制,确保精准脱贫。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资助体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
按国家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建设要求,努力实现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目标,今年上半年,从贫困村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教育适龄人口进行综合摸底调查,分别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数据库,针对不同教育阶段学生致贫原因,执行相应的资助政策,实行动态管理,对新增和返贫的贫困户就学子女,及时纳入教育扶贫资助范围,区别不同教育阶段困难学生按政策给予相应的资助。(责任分工:县教育局牵头,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配合)
贫困资助金按以下不同教育阶段发放:
1.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在园儿童享受资助金政策,为农村在园(普惠性幼儿园)儿童每生每年发放入园资助金1200元。资助金用于减免在园儿童保教费和餐费,原则上不发给儿童或其家长。有学前教育阶段在园儿童的低保家庭,儿童本人低保救助金农村(含农村非农业)每月上浮40元。
2.义务教育阶段。对农村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接受义务教育的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低保家庭,学生本人低保救助金农村(含农村非农业)每月上浮40元。
3.高中教育阶段。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国家助学金2000元(分春、秋两季各发放1000元);秋季起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免收学杂费;对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中学生进行一次性资助,解决路费和伙食费等临时之需,标准为专科生每人3000元,本科生每人4000元;引导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高中毕业学生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做到应贷尽贷,解决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有高中在校生的低保家庭,学生本人低保救助金农村(含农村非农业)每月上浮60元。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免除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分春、秋两季各发放1000元)。有中职学校在校生的低保家庭,学生本人低保救助金农村(含农村非农业)每月上浮60元。
4.高等教育阶段。引导在校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一等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每人每年2500元;引导在校二年级以上学生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引导在校学生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的低保家庭,学生本人低保救助金农村(含农村非农业)每月上浮100元。
(二)加大扶贫力度,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1.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向上争取的“全面改薄”、“农村学校校舍改造”等项目优先支持服务于贫困村的村小和初中办学条件建设。2016年完成15所贫困村义务教育改薄工程建设任务。(责任分工:县教育局牵头,县发改局和县财政局配合)
2.认真开展好职业教育学历和技能培训,提高受培训人员就业能力。通过加大职业教育相关政策宣传力度,让有接受职业教育需求的贫困家庭子女都能获得职业学历教育,鼓励农村初中毕业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免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制定有利于中职学校招生的政策,合理确定职普比,提高中职学校办学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培养适合农村脱贫致富的实用型中职毕业生。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实用技能人员培训工作,做到培训到位、服务到位。(责任分工: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和县财政局配合)
(三)整合社会资源,支持教育扶贫工作
1.调动县直机关干部捐资助学积极性,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为贫困学生筹集资助金。(责任分工:县直机关工委牵头,县直机关各单位配合)
2.发动民营企业家捐资助学,为贫困学生筹集资助金。(责任分工:县委统战部和县工商联牵头,县扶贫办和县教育局配合)
3.发挥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部门优势,为贫困学生筹集资助金。(责任分工: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分别牵头,县扶贫办和县教育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县政府成立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教育精准扶贫日常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单位职能完成好所承担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学生资助调查统计核实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助核实和资助经费保障工作,民政部门负责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认定审核工作,扶贫办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审核认定工作。
(二)健全政府投入保障制度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政策要求,高中阶段教育国家助学金由各级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和省政府出资占75%左右,其余25%部分由市县两级政府解决。市县两级政府要将高中教育阶段(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地方配套资金部分足额保障;加大学前教育阶段资助力度,市县两级政府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在园儿童,从而争取省政府专项奖励资金。
(三)完善考核监督机制
将教育精准扶贫工作有关内容纳入2016年全县教育系统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实行督查问责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
完善学生资助信息发布制度,加大对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重点政策内容的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作用,积极运用移动通讯平台、网络平台等新兴媒体,着力加强对农村地区宣传工作,将宣传关口前移,初中阶段宣传高中阶段的资助政策,高中阶段宣传高校的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