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方案】七矿公司物业整体移交推进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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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矿公司物业整体移交

推进工作方案


为支持龙煤集团七矿公司改革脱困发展,根据《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龙煤集团七矿公司“两供一业”接收情况的报告》(七政呈〔2016〕63号)中关于物业移交方面的内容,遵照省政府2016年第八十四次以及2017年第八次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政府要求,持续用力支持七矿公司改革脱困发展,主动采取各种果断措施,确保此次物业顺利移交,实现物业管理水平市场化、专业化,形成职责明确、利益清晰的运作机制。

二、工作要求和措施

按照“尊重历史、整体移交、规范操作、确保稳定”的原则,通过七矿公司与移交的物业管理职能脱钩,切实减轻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交由地方政府统筹管理,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切实改善民生。2017年5月15日完成具体交接工作。

(一)人员移交

1、物业从业人员移交工作坚持“人随事走”原则,人员移交结合实际,按照“确需、必要、以岗定人”原则,确定接收数量。人员移交后按原承担物业工作范围,由各区政府接收。

2、人员移交前产生的企业和个人所欠的五险一金及供热费等一切费用,由七矿公司进行一次性补齐,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3、人员移交时,物业管理人员按工人总移交人数4%比例接收。

4、人员移交后工资待遇按七台河市地方同行业企业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5、人员移交后,纳入地方城镇企业职工管理范围,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地方同行业企业人员有关规定执行,人员档案和原社保关系办理转移交接。

(二)资产移交

1、物业资产移交以2016年12月31日实际占用的资产为依据,采取无偿划转方式,一次性按现状整体移交。

2、七煤生活物业管理处、独立矿区和分散管理所承担的物业管理职能及资产整建制移交三区政府,移交后物业费用由三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规定收取。

3、移交房屋、建筑物涉及土地资产的,土地资产移交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无偿划转,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及过户手续。独立矿区和分散管理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不小于100平方米的物业用房。

4、移交资产无法分割的,可由七矿公司提供等价值的其它资产进行置换,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和七矿公司双方协商确定。

5、移交三区政府的物业管理资料(如隐蔽工程记录、工程竣工资料、设备清单、工程图纸等),七煤生活物业管理处、独立矿区及分散管理的根据现有保存情况进行提供,以利于日后的维修和管理工作。

6、七矿公司所属物业业务移交前发生的债务、合同责任及连带责任,按照“零债务移交”原则,由七矿公司承担。

三、保障方法

(一)人员接收原则

七矿公司移交物业从业人员时,三区政府要做好人员接收工作,人员接收后安置于各区按现代企业制度成立的国有性质公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国资办)负责配合做好成立国企公司的相关工作。

(二)工资核定原则

所移交人员自2017年1月份起薪,人员工资核算前工资暂由各区以借款形式发放,额度为每人每月1800元。由市人社局牵头核实所移交人员的工资、档案、社保关系,核实完毕后根据每人实际应发工资发放,多退少补。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物业移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推进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刘国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以姓氏笔画排序)

王 洋 桃山区政府区长

冯 峰 市人社局局长

曲俱锋 市房产局局长

刘维成  七矿公司副总经理

张歆东 市财政局局长

赵子君 茄子河区政府区长

荣长海 市供排水总公司经理

宫玉和 新兴区政府区长

徐红星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二)工作推进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曲俱锋 市房产局局长

副组长:崔廷玉 七矿公司生活物业管理处处长

成 员:王振华 市房产局副调研员

王丽君 市物业管理中心主任

王 捷 茄子河区住建局书记

朱垠龙 新兴区环卫局局长

张树泉 桃山区物业管理中心主任

牵头单位:市房产局。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三区政府、七矿公司及有关部门开展综合协调工作。

2、人员工资档案接收组。

组 长:冯 峰 市人社局局长

成 员:孙家茹 新兴区人社局局长

李 刚 茄子河区人社局局长

张春鹏 桃山区人社局科员

崔廷玉 七矿公司生活物业管理处处长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主要职责:负责所移交人员的基本工资确定,工资表审核,社保关系划转、审查,人员档案管理等工作。

3、固定资产接收组。

组 长:张敬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刘国鑫 桃山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周 宁 新兴区财政局副局长

郝贵喜 茄子河区财政局局长

崔廷玉 七矿公司生活物业管理处处长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主要职责:负责固定资产核定、划转,以及物业用房(包括办公用房、办公用品、设备等)的核定、划转工作。其中,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低于100平方米提供;建筑面积在5万至20万平方米的,按照该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0.2%提供;超过20万平方米的,超出部分按0.1%提供。所提供的物业用房必须保证其正常水电供应。

4、成立国企公司推进组。

组 长:徐红星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刘国鑫 桃山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周 宁 新兴区财政局副局长

郝贵喜 茄子河区财政局局长

郭广玉 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科长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按现代企业制度成立国有性质公司过程中,市财政局(国资办)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成立国企公司所需的国资委批文等相关手续按要求提供。

5、供排水工作推进组。

组 长:荣长海 市供排水总公司经理

成 员:王丽君 市物业管理中心主任

王 捷 茄子河区建设局书记

朱垠龙 新兴区环卫局局长

张树泉 桃山区物业管理中心主任

牵头单位:市供排水总公司。

主要职责:厘清职责范围,物业小区范围内的供排水设施日常维护与设备维修由物业公司负责;物业小区范围以外的供排水设施日常维护与设备维修由供排水总公司负责。加强协调配合保证供排水设备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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