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
作联席会议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建立虎林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的工作思路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制度体系、技术规范、信息平台建设等重要问题以及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王 建(市政府副市长)
召 集 人:陈金铎(市政府办副主任)
姜德林(市国土局局长)
成 员:(排名不分先后)
刘斗深(市财政局局长)
何玉臣(市人社局局长)
盖凤程(市农业局局长)
王兆庆(市畜牧局局长)
刘明洋(市林业局局长)
李凤伟(市地税局局长)
张少华(市水务局局长)
张宏国(市住建局局长)
李凤祥(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盖景智(市房产处主任)
兰玉林(市村镇处主任)
董 霖(市国土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定期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办公室主任由董霖兼任。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部门涉及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责,加强沟通协调,抓紧研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和实施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加快推进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四、工作规则
根据工作需要,可由成员单位提议,经总召集人同意,随时召开全体或者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虎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