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决定
(2007年4月30日)
福发〔2007〕6号
为深入贯彻…和…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有关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以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进一步在全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预防腐败,全力打造公平、透明、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实施“环境立区”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
近年来,我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完善了体制机制,形成了相关制度,扩大了公开范围,搭建了公开平台,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部分领导对政务公开不够重视,推进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部分单位政务公开的内容不规范,程序不严格,机制不完善;部分窗口单位服务流程烦琐,办事公开工作质量不高,企业和群众不满意;电子政务覆盖面不广,信息资源共享困难,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日益加快、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对政务公开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努力把全区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政务公开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和谐福田”、“效益福田”建设大局服务。
推行政务公开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合法规范、完整统一、真实有效、及时准确的原则,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要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进程相一致,要与“电子政务试点区”创建工作相结合,要与“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建设相促进,努力使政务公开成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达到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顺畅,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的目的。到2008年,全区实现100%的要求公开的政务信息可在网上查询,100%的行政审批项目可在网上申请及查询结果,100%的政府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纳入电子监察范围,5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在线处理。
三、进一步规范和拓展政务公开内容
要逐步深化政务公开,真正实现从部分公开到全面公开、从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从静态公开到动态公开、从分散公开到集中公开的转变。
要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政务公开主要涉及到三方面,一是行政机关;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三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把职能范围内应该公开的事项予以公开。
要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对现有的政务公开内容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凡是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公开,不能打折扣。尤其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做到问题公开、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一切重大政务,特别是人员录用、工程立项、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信息,涉及到“人、财、物”的都必须及时公开。
要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深化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根据自身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围绕行政主体基本情况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努力使政务公开覆盖到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和各个环节。要重点抓好区机关、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的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婚姻登记、…、户籍管理、交通出行、规税缴纳等公共服务公开方面。同时,要大力推动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暖等公用事业单位实行服务公开,采用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时限、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此外,还要积极推进企务公开、村务公开,最大限度控制因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各类矛盾和纠纷,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
四、进一步丰富和创新政务公开形式
政务公开工作要本着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和便于监督的原则,根据不同政务工作的内容、性质、对象、要求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在我区原有的公开形式基础上,要努力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探索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的政务公开方式。
要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政务信息;继续通过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和其他形式公开政务;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挥其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积极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通过各类综合或专项行政服务中心,对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予以公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推进电子政务,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五、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要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在主动公开的基础上,深化事前、事中、事后的公开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 ,保证政务公开经常化、规范化,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逐步形成一套便利、实用、有约束力、群众满意的监督机制。
要健全政务公开评估制度。把政务公开作为行政机关绩效评估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核检查,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要把政务公开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作风建设、行风评议考核的范围,并组织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对成绩显著的,要予以表扬;对执行得不好的要督促其及时改正,并通报批评。
要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对工作不力或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和领导的责任。
要完善政务公开配套制度。一是备案制度。所有公开的内容都要制定公开目录经过事前审核,确保公开事项准确无误差,并留存备查。凡本部门、本单位公开的内容,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一把手都要严格审查,在制定的表格上签字。不予公开的要经保密机关审核,确保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安全。二是公示制度。行政机关在决定和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之前,应当将初步方案公布于众,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加以完善,再予以正式公布和实施。三是听证制度。对重大决策、规划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通过举行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六、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和群众关注程度高,工作难度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调整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区委区政府主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监察局、司法局、民政局、劳动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和指导各街道和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区监察局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努力,在全区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区长是全区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街道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要加强政务公开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务办理情况,及时宣传报道政务公开的好典型、好经验,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舆论氛围。要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群众性的政务公开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