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广告结束还有

【发改规划】天津市资源综合利用\"十一五\"规划

阅读数:457 文章字数:9057

天津市资源综合利用"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也是天津市实现“三步走”战略第二步、第三步目标的关键时期。市委八届八次、九次会议明确提出:2010年我市人均生产总值要达到61000元,全面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把天津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港口大都市和我国北方重要的经济中心,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成为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地区之一。

作为一个资源和市场两头在外的加工工业城市,天津资源紧张已持续多年。我市水资源长期短缺,人均拥有水资源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15,60%的水资源由外部供给。铁矿石、煤炭等主要原、燃料100%需要外购解决;油、电、气等重要能源也都主要靠国家统一调配和外部输入,受全国能源紧张形势影响明显。固体矿产中,水泥用灰岩资源储量1.7亿吨,但品位质量参差不齐。此外,二氧化硫、废水化学耗氧量等部分污染物排放量已经接近或超过国家核定的地区控制总量。资源短缺和环境容量有限的双重制约已经成为影响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

资源与环境的紧迫形势决定了我市要确保“三步走”战略目标的全面实现,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构建“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有效手段和必由之路,是我市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制定天津市资源综合利用“十一五”发展规划,全面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向纵深发展,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一、“十一五”期间资源综合利用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市在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的基础上,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要降低20%,节约降耗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经济和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迫切要求我市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一)解决资源战略问题必须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

作为拉动全市经济的主要力量,“十一五”期间我市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要达到14%以上,总量比“十五”末翻一番。围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工业战略东移,我市电子信息、汽车、化工、冶金、生物技术与现代医药等一批优势产业将取得更大发展,在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以及汽车制造基地、石油钢管和优质钢材生产基地、机械装备制造基地建设中还要实施一系列对未来发展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重大项目。同时,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决定了生活资料消费需求日益上升,交通运输量不断增加,城市建设力度逐年加大,农村城镇化进一步加快。经济和社会的飞速发展必将导致我市资源消费和消耗强度的大幅增长。预计到2010年,全市电力需求至少新增600万千瓦,天然气需要新增16亿立方米,用煤量需要新增2500万吨,供热能力需要新增6000万平方米,仅工业用水量至少要新增2亿立方米,原油、铁矿石、原盐等重要生产资料供需矛盾也很突出,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作为节约资源的有效手段,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已成为缓解我市资源紧张形势的必然要求。

(二)保护环境迫切需要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虽然近年我市环境质量有了很大提高,但环境形势依然不容乐观。2005年我市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有1122.59万吨、城市生活垃圾145.2万吨;污水排放总量达到6.04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3.01亿吨,城市生活污水排放3.03亿吨;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和采暖期二氧化硫污染依然突出,机动车尾气污染呈加重趋势。随着“十一五”期间经济总量的扩大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我市生产、生活废弃物还会大量增加。仅粉煤灰产生量将达到500万吨/年,脱硫石膏产生量将突破30万吨/年,报废汽车约有8万辆/年,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正进入淘汰高峰期。二氧化硫、废水化学耗氧量排放到2010年必须分别控制在24万吨和13.1万吨以内。建设宜居生态城区对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资源综合利用提供了新机遇

按照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建设集约型、节约型、生态型社会的要求,资源、环境法律法规将日益健全,执法力度将不断加大,相关标准也会趋于严格。“十一五”期间,天津将进入一个新的上升期,加快发展的基础更加坚实,特别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成为国家发展战略及滨海新区宜居生态城区的建设,为我市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同时,企业要进一步提高产品竞争能力,必须从根本上转变增长方式,走注重内涵式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通过不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来降低生产成本。外部环境的压力和企业求得发展的内在要求都决定了企业和政府必然加大推动资源综合利用的力度。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落实、经济实力的显著提高、人们资源环境意识的逐步增强以及资源综合利用新工艺、新技术的不断突破,使废弃物的利用向更深、更广的领域拓展成为可能,为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供了新的机遇。

二、“十一五”期间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八届八次、九次会议精神,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树立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的,加快法制建设,依靠技术进步,加强科学管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依法保护和合理使用资源,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保障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的快速发展。

(二)发展原则

1.坚持政策引导,法制先行的原则。从完善、落实激励政策入手,加强宏观引导,制定有关法规,实行法制管理,从整体上营造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深入开展的环境,做到激励手段灵活有效、法律保障坚决有力。

2.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有效拓展资源综合利用工作领域,在全面推进不同资源、不同层面(企业、区域、个人)、不同领域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过程中,明确出各项监管重点、工作重点和建设重点,做到科学组织、分类指导、示范引路、点面结合。

3.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结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宏观政策和我市资源现状、产业布局的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重大项目资源综合利用的规模,做到着眼长远、通盘考虑、分布合理、有序建设。

4.坚持科学利用,注重实效的原则。用技术的跨越带动水平的提升,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综合衡量最终效果,做到技术领先、经济可行、效益最大、促进发展。

(三)总体目标

1.主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9%,继续保持国内领先水平。

2.工业循环水浓缩倍数达到4,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94%,继续保持国内领先水平。

3.继续推进工业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实现向中低温余热利用领域扩展,二次能源的余热回收率达到80%。

4.通过实施海水淡化、再生水回用工程,形成替代和少用淡水4.9亿立方米的能力,保持国内领先水平。

5.在农村推广20万平方米的太阳能热水器;在城市楼宇和工业厂房推广30万平方米建材化太阳能集热设备。在滨海新区建设10万千瓦风力发电场。利用太阳能、风能发电实现替代和少用电量14亿千瓦时。

6.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

7.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初具规模,建设一批加工利用企业,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达到1500万吨的年生产能力。

8.普及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建成农村各类户用沼气模式15000户,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100处。

三、“十一五”期间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主要任务

紧密围绕构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大幅度拓展工作领域的同时,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向“科学化、深度化、产业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针对“十一五”期间经济发展趋势、资源和环境形势以及目前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做好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

1.营造有利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外部环境

逐步建立和完善资源综合利用法规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计量统计体系、相关标准体系和政策导向体系,形成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公众自觉参与的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和运行机制;开辟投融资渠道,吸纳社会资金;建设资源信息交流和咨询服务平台,为全面、深入地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创造良好外部条件。

2.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的整体技术水平

一是结合发展环保产业,针对我市优势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发展一批前瞻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国际水平的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在发展潜力大、市场需求好的领域,迅速开发一批、推广一批、引进一批先进适用的综合利用新技术、新装备,形成强而有力的外部支撑。二是结合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开展科技攻关和进行技术转化,既要努力研究对自有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新技术,又要积极开发利用外部废弃物作为生产原料的新工艺。

3.全面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科学实施

一是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依次进行,以消耗高、排污大的行业为重点,通过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行投入产出全过程控制和科学管理,推广先进适用的综合利用工艺、技术和设备,系统地实现能流和物流的梯级使用、分质使用、循环利用和再生利用以及原材料的节约代用。二是围绕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核心企业,通过政策引导促进周边企业和辅助性企业向园区聚集,开发跨企业、跨产业的资源综合利用模式,鼓励园区内企业废弃物的集中处理、规模利用,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方式的系统优化。三是废弃物集中处理和分散就地再生相结合。推动社会废旧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再生资源交易市场,提高综合利用企业回收、分类、加工、利用一体化水平,加快废旧资源综合利用的产业化进程。

(二)工作重点

建设1个试点园区、6个产业链条、1个回收网络体系和4个资源再生基地,实施资源综合利用8大工程。

1.建设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

落实天津开发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试点建设。以摩托罗拉、丰田汽车和统一工业、诺维信、顶益集团等企业为龙头,巩固现有电子信息、汽车、生物制药、食品四个循环经济产业链,完善电子线路板及废弃物回收、边角废料铸钢、生物发酵残渣加工、有机食品废弃物废水处理等补链工作,新建化工区等主体明确的产业集群,提高优势产业集中度,逐步形成企业间紧密联系、资源上闭合流动、产品上下游最佳衔接、社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比较完善的区域型循环经济体系。

紧紧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大历史机遇,以经济开发区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为基础,用循环经济理念设计新区整体规划和布局,逐步扩大到整个滨海新区的循环经济建设。

2.以废弃物综合利用为纽带,建设6个循环经济产业链

大港石化循环经济产业链:以大型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从原油加工、乙烯生产,向下延伸聚烯烃塑料、聚酯化纤、有机化工原料和精细化工四大系列产品,搞好油气资源优化配置和上下游产品的衔接,努力实现生产链之间物质流、能量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最优化,解决废弃物的有效处理和综合利用,力争实现零排放。

海河下游现代冶金循环经济产业链:以冶金战略东移为契机,结合钢管集团、天钢集团等重点企业建设,推进行业的整体集成、系统优化,大幅度降低水资源和能源消耗,开展冶金废渣和余热、余压资源及废钢铁的回收循环利用,资源利用水平达到国内先进,努力实现废水“零排放”,形成海河下游以优质钢材和无缝钢管企业为龙头的冶金产品循环经济产业链。

汉沽电水盐联产循环经济产业链:以北疆电厂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建设为重点,实现海水循环冷却、海水淡化、淡化后浓海水化学资源提取、发电及其余热回收、废渣制新型建材的循环利用。重点建设2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高效清洁燃煤发电机组、日产20万吨低温多效海水淡化装置,年新增电量110亿千瓦时,淡水4500万吨,盐40万吨,节地22平方公里。

纺织循环经济产业链:以纺织工业园建设为依托,推动企业开展能源的梯级使用、水的分质利用,大力推广蒸汽冷凝水回收成套技术和工艺串联用水节水技术,实施污水集中深度处理生产再生水回用,努力实现零排放;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实施纺织东移10万平方米建材化太阳能热水利用项目。

渤海化工园循环经济产业链:以天碱搬迁改造为依托,建设渤海化工园循环经济试点。围绕盐化工、碱化工、煤化工、石油化工和海水淡化后浓海水化学资源提取的综合利用,延伸产业链条,深加工生产化工原料和产品,建成国内最大的重质纯碱出口基地和重要的一碳化工产品生产基地。以联碱法取代氨碱法,实现清洁生产,盐的利用率由不足30%提高到97%,基本消除碱渣排放。

塑料制品循环经济产业链:结合塑料集团企业搬迁改造,建设回收、处理、加工、生产一体化的废旧塑料制品循环利用产业链。利用天津市及周边地区回收的废旧塑料、废旧农膜替代部分原料生产改性塑料,延伸加工生产塑木复合产品、节水型农业滴渗灌带、合成纸等可再生产品。重点建设天津塑料集团公司第二塑料制品厂废旧农膜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年回收利用废旧农膜2~3万吨,年产PE颗粒2万吨,塑木制品1.4万吨,滴渗灌带840万米。

3.建设社会化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

建设若干个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集散基地和规范化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提高生活垃圾袋装收集率,完善各类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整合现有回收站点,建设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加强再生资源加工设施建设和产业化进程,建设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再生资源加工基地,积极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提升加工利用水平,提高加工质量。

鼓励交易、集散、储存、加工、处理、再生功能为一体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引导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从单一回收经营向回收、加工处理利用的综合化方向转变,从单纯流通向流通、生产、科研以及服务一体化方向转变。

4.建设4个再生资源回收基地

废旧电器回收再生利用基地。建设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大通铜业有限公司废旧电器再生利用示范工程,年回收利用废旧家电33万台,处理能力60万吨。建设泰鼎(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废弃物回收、加工处理示范项目,一期形成处理废旧线路板3万吨/年能力。扩建天津仁新玻璃材料有限公司废显像管玻璃再生利用项目。

废旧轮胎再生利用基地。建设以海泰环保科技发展公司为依托的废旧轮胎生产胶粉及改性沥青研发基地,利用元亨公司的废旧轮胎胶粉生产改性沥青。一期项目年回收利用废轮胎约1100万条,年产30万吨胶粉改性沥青。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基地。以现有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利用企业为基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结合加强生产者责任管理,扩大回收、再生范围;确保“五大总成”炼钢回用,使汽车回收拆解基地建设向程序科学、体系健全、再生高效、环保低耗的方向发展,实现5万辆/年的拆解能力。

静海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基地。以静海子牙环保产业园为依托,建设以废机电产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玻璃制品等废旧物资回收拆解利用为主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基地,年综合拆解能力1000万吨。

5.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八大工程

⑴海水综合利用工程

抓住国家级海水利用示范城市建设的契机,在与化工产业发展和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的基础上,实施海水的直接利用、淡化、浓海水化学资源提取等一体化建设,发展海洋化工、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精细化工、海水养殖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海洋经济。建设适合需要的海水和微咸水净化厂、大中型直用和海水淡化工程、集中供水系统,为滨海地区的生产生活提供净化海水、淡化海水和化学资源,同时提高原盐生产效率。海水淡化形成年产1.5亿吨能力;年海水直接利用量达到20亿立方米;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保持国内领先水平。

⑵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依托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生产的深度处理再生水,新建、扩建一批成规模、上水平的城市生活污水深度处理再生利用项目;铺设再生水供水管网,在公共建筑、生活小区等用水集中地区推广双水系统和人工智能计费,推动农田、景点的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开发再生水用于回灌技术,实现在城市杂用水、工业用水、景观环境水、农业用水和补充水源水的应用。加快城市排水管网的建设和改造,基本实现雨污分流。实施污水处理厂配套再生水回用工程,深度处理再生水生产能力达到80万吨/日,铺设再生水管网1200千米。

⑶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

开发和推广提高工业冷却循环水浓缩倍率、深度处理生产再生水回用、分质用水和厂际串联再生水使用技术以及工业酸洗废液、电镀废液、含铬废水等废液(水)的综合利用技术。重点推进电力、化工、冶金、纺织、食品发酵等行业的工业废水(液)的回收与综合利用,不断提高利用率。鼓励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和再生回用。

⑷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

结合建材行业结构调整和新产品开发,以电力、化工、建材、市政等行业为重点,继续做好粉煤灰、碱渣、钢渣、铬渣、电石渣、脱硫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工业废弃物制工程土、混凝土搅拌和生产建材产品等多途径的综合利用,鼓励利用工农业废弃物、采矿尾矿、建筑垃圾、河道淤泥(海泥)、自来水厂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等固体废弃物生产高附加值的新型建材(墙材)产品等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副产肥料、沼气、电力、热力及燃料,尽快形成生产力。建材行业水泥用石灰岩尾矿综合利用采剥比达到1:0.2以上;彻底根治历史堆存的40万吨铬渣,实现资源化处置。

⑸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

在大专院校、居民小区、宾馆、饭店、医院、机关建设试点和示范区,实行生活垃圾分装、回收,逐步扩大实行范围。鼓励商场、超市对包装物进行回收,通过社会回收网络进行集中和分类处理、利用。建设垃圾焚烧电厂,其电厂灰渣生产建材制品。

⑹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

推广利用畜禽粪便和作物秸秆转化生物质能,对畜禽粪便和作物秸秆进行消化处理,生产沼气替代部分农村用能,沼渣、沼液作为有机肥。开展作物秸秆还田,鼓励利用农作物秸秆及壳皮生产建材、饲料和有机化工等产品。大力开展对废农膜、地膜的回收和再生使用。

⑺余热余压及废气利用工程

在冶金行业实施高炉炉顶压差发电、高炉煤气发电以及转炉煤气回收利用改造,建设水泥生产线中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大力开展热风炉余热充分回收、油田放散气集中回收、窑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冶金烧结矿及钢渣、高炉渣显热回收。拓展工业余热、余压利用范围,实现向中低温余热利用领域扩展。鼓励发展污水余热利用技术。

⑻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

鼓励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热利用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光伏电池、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海水源热泵、提高地下水回灌率、风力发电等技术、设备的开发和生产。在农村推广新型太阳能热水器;在城市推广太阳能热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应用。利用地热供暖、污水余热供暖技术。光伏电池年生产能力达到110兆瓦、建材化太阳能集热板年生产能力达到20万平方米。研发生产风力发电设备,形成800兆瓦的年生产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管理力度

市政府成立“天津市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有效的工作渠道,形成政令畅通、责权明确、统筹协调、信息共享的管理体系。加强统计管理,逐步将综合利用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日常管理和考核。市资源综合利用管理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实行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资格准入和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制度,并根据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给予企业减免税扶持。

(二)实行法制管理

制定《天津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其………,配套法规、标准相协调的资源综合利用法规体系,依法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制定《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废旧电器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和《水资源综合利用实施办法》等配套规章和政策。二是颁布强制性资源综合利用生产和使用标准,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三是建立和完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监督机制,组建天津市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执法队伍,从各环节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重点做好符合国家报废标准车辆的强制报废、杜绝报废汽车的外流和非法转让;依法限制和逐步淘汰实心黏土砖的生产与使用;对在有条件使用海水(直用或淡化)、再生水的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使用海水和再生水的管理。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利用废弃物(再生物资)为原料生产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三)建立和完善激励政策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于海水淡化、再生水利用、太阳能(风能)利用等重大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建设,针对其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比较明显,而经济效益差的情况,通过制定合理的价格和政府补贴扶持政策等,为其创造能够参与公平竞争和市场化运营的条件。

建立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由市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统一调配使用,主要用于宣传培训、调研分析、表彰激励、支持重点改造技术开发和示范项目,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的资金补助支持。

开辟融资渠道。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通过投融资担保机制、EMC、BOT等经营运作方式,以及鼓励合理利用清洁发展机制(CDM),积极吸引国外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加强政府示范。将节能、节水、综合利用、环保设备(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并逐步推广到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中。各级政府机关报废、淘汰的办公设备交由有资格的综合利用回收企业,有关部门办理资产核销手续。

(四)加强宣传引导

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对国家和本市资源利用方针、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资源忧患和节约意识。及时发布各类相关信息,逐步转变发展理念,培养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循环使用的生产、生活、消费模式,形成人人关心、全民参与资源综合利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搭建服务平台

建立专家服务机构,鼓励相关协会、中介机构等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咨询、技术产品推广等服务,帮助企业及用户科学策划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并为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利用国际互联网等形式,针对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搭建立足本市、面向全国的“废弃物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咨询平台”、“产品(服务)供需平台”和“技术成果发布平台”。


本文注册登录后可收藏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