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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制度】大新县委党校科研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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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委党校科研奖励制度


为大兴调研之风,提倡和鼓励理论联系实际,全面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1、调研时间。全体教师每人每年调研时间不得少于15天。具体调研时间可由各调研小组决定或个人安排。学校视工作情况,每年在春节后开学前、68月、12月至次年元月开展集中调研活动。

2、调研内容。按照科研工作“三为”要求,紧紧围绕党的大政方针政策、社会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县情县策重大问题、主体班授课等问题开展调研。

3、调研方式。开展深入现场看查听访、发放调查问卷、网络调查、电话调查、搜集材料等形式。自行调研与联合调研相结合,单独调研与本组集体调研相结合等

4、调研经费。由调研小组写出调研申请,组长签字后报校长签批,并根据情况可适当派遣车辆。

5、科研奖励。以省市党校系统理论研讨会为主要平台,对获奖论文按不同等次给予奖励。对公开发表的论文按规定的范围、对省市县级课题等均按要求予以奖励。标准详见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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